正军级
正军级编制首长为中将或少将军衔。
中央军委机关正军级职能部门:主官
中央军事委员会战略规划办公室:主任
中央军事委员会改革和编制办公室:主任
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:主任
中央军事委员会审计署:审计长
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总局:局长、政委
中央军委正军级直属单位:主官
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:校长、政委
各战区海军航空兵:主官
东部战区海军航空兵:司令员、政委
南部战区海军航空兵:司令员、政委
北部战区海军航空兵:司令员、政委
武警正军级单位:主官
武警北京市总队:司令员、政委
武警新疆总队:司令员、政委
武警指挥学院:院长、政委
武警工程大学:校长、政委
1. 中央军委原直辖正军级单位:
中央军委法制局、解放军审计署(2014年11月6日起)。
2. 原总参谋部下辖正军级单位:
战略规划部、作战部、情报部、技术侦察部、电子对抗雷达部、通信部、军务部、军训部、动员部(国防部兵役办公室)、管理保障部、陆军航空兵部、测绘局、机要局、政治部、办公厅、南京陆军指挥学院、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、炮兵指挥学院、工程兵指挥学院、通信指挥学院、炮兵学院、陆军航空兵学院、解放军理工大学、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、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、解放军外国语学院、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、防空指挥学院。
3. 原总政治部下辖正军级单位:
办公厅、干部部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联络部、保卫部、纪律检查部、直属工作部、解放军军事法院、解放军军事检察院、解放军报社、南京政治学院、西安政治学院、解放军艺术学院。
4. 原总后勤部下辖正军级单位:
司令部、政治部、财务部、军需物资油料部、卫生部、军事交通运输部、基建营房部、解放军审计署(2014年11月6日起划归中央军委直辖)、武汉后方基地、后勤学院、后勤工程学院、军事医学科学院、解放军总医院。
5. 原总装备部下辖正军级单位:
综合计划部、军兵种装备部、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部、通用装备保障部、电子信息基础部、第20试验训练基地、第21试验训练基地、第23试验训练基地、第25试验训练基地、第26试验训练基地、第27试验训练基地、第29试验训练基地、第31试验训练基地、第32试验训练基地、防化研究院、装备指挥技术学院、装甲兵工程学院。
6. 海军下辖正军级单位:
海军装备研究院、海军指挥学院、海军工程大学、海军试验训练基地、海军北海舰队航空兵、海军东海舰队航空兵、海军南海舰队航空兵。
7. 空军下辖正军级单位:
空军指挥学院、空军工程大学、空降兵第15军、空军装备研究院。
8. 火箭军下辖正军级单位:
第51基地、第52基地、第55基地、第56基地、第22基地、第二炮兵指挥学院、第二炮兵装备研究院。
9. 军事科学院下辖正军级单位:
科研指导部、政治部、院务部、研究生部、战争理论和战略研究部、作战理论和条令研究部、军队建设研究部、世界军事研究部
10. 国防大学下辖正军级单位:
训练部、政治部、校务部、科研部、研究生院、基本系、国防研究系、进修系、防务学院。
11.原 七大军区下辖的省级军区:
沈阳军区:陆军第16、39、40集团军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省军区。
北京军区:陆军第27、38、65集团军、北京卫戍区、天津警备区、河北、山西省军区、内蒙古军区、机械化步兵学院。
兰州军区:陆军第21、47集团军、甘肃、陕西、宁夏、青海省军区、南疆军区。
济南军区:陆军第20、26、54集团军、山东、河南省军区。
南京军区:陆军第1、12、31集团军、上海警备区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省军区。
广州军区:陆军第41、42集团军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省军区、驻香港部队。
成都军区:陆军第13、14集团军、重庆警备区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省军区。
12. 武警部队:
公安部边防管理局、公安部消防局、公安部警卫局、武警水电、交通、黄金、森林指挥部、武警指挥学院、武警工程学院、武警学院、武警北京市总队、武警新疆总队。